雨林灵修 利未记 6:1-7

 雨林灵修 利未记 61-7

经文:耶和华晓谕摩西说,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华,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,或是抢夺人的财物,或是欺压邻舍,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,说谎起誓,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。他既犯了罪,有了过犯,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,或是因欺压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,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数归还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。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,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,给祭司为赎愆祭。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,他无论行了什么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

利未记前六章有很多各种献祭的条例,各种的祭有不同的目的、不同的意义,旧约的祭司基本上就像是屠宰工人一样。不要以为祭司就是斯斯文文地穿着镶满宝石的袍子,整天拿着香炉在那里祷告,不是的,旧约的祭司得要非常强壮,他们要宰牛宰羊,要拆装搬运会幕和里面所有的摆设器具,他们是要做很多重活的。第六章也是关于如何献祭的说明,但我觉得这一段特别有意思。在旧约中上帝是以律法来规范以色列人的一切日常生活和行为,因为上帝知道人真的是罪人,罪人跟罪人现在要在旷野长期生活在一起,一定会有摩擦、冲突和伤害,人性需要受到约束,人的行为需要有所规范,人跟人之间才能够比较和平相处。

上帝知道我们一切的需要,那不只是说上帝知道我需要吃什么、喝什么、穿什么,其实上帝知道我们真正的需要是受到约束和规范,所以在这里上帝晓谕摩西要如何去规范人的行为,祂说如果有人交易诡诈、抢夺财物、欺压邻居、说谎起誓等,这些对人所犯的罪首先干犯的是耶和华。因为这些行为都犯了十诫,而十诫是耶和华所颁布的道德律,因此当人犯任何罪亏欠人之前,首先都是亏欠了圣洁公义的神。因此我们每犯一条罪都是欠神一笔债,而神是必定追讨所有罪债的。

欠债还债是很简单的道理,就跟以牙还牙、以眼还眼同样道理。如果你偷了羊就该还羊,偷牛还牛,如果你伤了别人的眼理论上你应该还他眼睛,但是如何还呢?难道要你挖一只眼睛出来吗?你应该赔偿他损失眼睛对等的补偿,你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代价,这就是彰显神的公义。这能使受害者得到补偿,使犯罪者承受后果,就能有效地抑制人犯罪的意愿,因为没有人喜欢承担犯罪以后的严重后果。这个原则跟现代犯罪心理学是完全相反的,现代的犯罪心理学说人犯罪因为他原生家庭使他童年不快乐、他没有良好的教育、因为他太穷、社会对他太不公平…..反正他犯罪都是因为外界的错,不是因为他人性中的自私、诡诈、贪婪和残暴,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善良无辜的,当人误入歧途犯罪以后,我们要给他更多的宽容和理解,要了解他犯罪背后的深层原因,只要找到原因就能改造他,让他重新做一个好人。现在西方的执法制度都是倾向这个心理学的原则,对犯了罪的犯人都非常宽容。这样的宽容原则听起来不是很善良吗?难道基督徒不是以饶恕和爱为原则吗?给犯人机会获得新生不也是我们最想看到的吗?不是的,基督徒的饶恕与爱都要有神的公义为前提。

但是另外有些国家提倡严刑峻法,对于犯法的人完全不给予机会,一旦犯法就被重判,然后你这辈子将永远背负罪名,在社会中受尽冷眼,再也没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了。这两个极端都不符合神的心意,既不符合神的公义,也不符合神的慈爱。对罪犯太过仁慈,替他的行为找借口,连他应该承担的责任都不让他承担,这当然没有公义,其实对他也没有真正的仁慈,因为他看不到犯罪是这么严重的事情,他肯定会继续犯罪,他会欠下上帝更多的罪债而不自知。所以在这种对罪犯仁慈的国家,犯罪率都居高不下,对于守法的人民其实也很不仁慈,因为他们必须常年活在高罪案率的威胁底下。另一个极端就是对罪犯过于严苛,这不止是对罪犯毫无仁慈,也不符合神的公义,因为他得到的惩罚过于他所犯的罪。人里面没有真正的公义与慈爱,人很难做出智慧的判断,总是容易走极端,所以上帝就要赐下祂的准则,让人可以按照上帝的公义和慈爱来做判断,使人尽可能畏惧惩罚而不犯罪,即使犯罪了也能受到应有的惩罚,并且在受罚以后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。

然而人欠下神的罪债却是无解的,那是属灵层面的罪债,今生无法偿还,神要在永恒中一项一项追讨,那是多么可怕的后果!所以神晓谕人要为罪而献上赎愆祭,选一只没有残疾的羊到上帝面前,让祭司为你献祭。这样就能赎清我对神的亏欠吗?当然不可能,赎愆祭是预表着耶稣在十字架上献上自己为终极的赎愆祭,或者也叫挽回祭,就是耶稣那圣洁的羔羊还清了罪人欠上帝的所有罪债,挽回了上帝的愤怒,既满足了上帝完全的公义,也显明了上帝完全的慈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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